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昆明市2026年林业工程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
1.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和省属在昆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
2.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处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3.省属在昆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附件1),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送评委会。
4.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在昆单位),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属外省国有企业的,须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1),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有企业人员申报职称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
5.在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推荐报告(附件2)。
(二)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选择下列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审核时间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2026年度申报云南省林业工程正高级职称事宜详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林人事〔2026〕2号)(申报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
(二)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1.网络申报
昆明市林业工程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人须通过“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以下简称“市平台”)进行申报,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6版)》(附件3)。因咨询电话较多,涉及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见市平台首页)。
林业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8日9:00—2026年6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14日9:00—2026年7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因申报人数较多,请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合理、科学安排好申报时间,尽量早提交、早申报、早审核,因个人或用人单位原因错过申报、审核提交时间的,评委会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现场审核
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现场审核。申报人应将业绩材料、研究成果、证件类、证明类原件(毕业证、资格证、聘书、承诺书、公示文件等)报送至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处审核。
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不收件),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421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李老师,0871-63136968。
注意事项:现场审验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职称申报的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未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推荐评审。
3.现场答辩
申报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待评审会召开前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林业工程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附件4)以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5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三)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四)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五)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网络申报
申报人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人应在市平台系统内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有关情况,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严禁填报、上传涉密材料。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是职称申报审核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并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6)。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申报人带红章的原件材料可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需在每一页签署单位经办人、日期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各用人单位应将拟推荐人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7)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算公示期),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相关公示材料提交至评委会(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市平台系统内“基层单位意见”应按以下八个方面内容叙述:(1)申报人填写的材料是否属实;(2)申报人的学历情况;(3)任该职务以来的年度履职考核情况;(4)获奖情况;(5)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综合表述;(6)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7)公示情况说明;(8)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推荐。
市平台系统内“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可表述为:“经审核,XXX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
请注意,“基层单位意见”和“单位审核推荐意见”一旦错填、漏填、填写不规范,须重置流程,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
(三)廉洁自律情况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由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提供,非公企业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由本单位提供(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
(四)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重点复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推荐程序是否完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推荐程序有问题的,一律驳回,待规范后再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评委会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三)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四)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要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抓好相关激励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8),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附件9),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云南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见附件10。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申报通过人员从“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下载本人专业职称证书。
(二)各申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至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处办理后续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从市平台中导出带防伪水印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的《个人承诺书》下方空白处由申报人按照承诺书内容手写誊抄,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签字日期与市平台中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时间一致。
3.“单位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意见”需由相关单位逐一签字盖章。
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相关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三)对于省、市有关职称申报评审通知明确的其他事项,本通知不再赘述。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36968)。相关附件可在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官方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1.委托评审函
2.xx公司审核推荐报告
3.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6版)
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5.申报人员填报及提交材料要求
6.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
7.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8.《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9.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10.云南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9日



